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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过得飞快,黑月会在吞并青龙帮后愈发壮大。单月笙名声大奏,而向湮作为他的狗,也是在租界变得无人不晓。他的眼神叫人不寒而栗,手里反射银光的枪令人闻风丧胆,逐渐开始有人用“疯狗”、“鬼面修罗”之类的名号称呼他。传言疯狗常年浑身浴血,如果看到他面上不带血色,那更得小心——等他取了你的命,便会沾上血。各式各样离谱的故事愈传愈响,甚至还有人开始用他“十步杀一人”的传说吓唬小孩子,让他们太阳下山前就回家。

然而事实上,向湮本人在做什么呢?他最近喜欢上种菜了。不知是不是因为小时候在蛊鼎种了几年茶叶,他种出来的菜叶子又大又油亮,一根根青菜就跟开在田里的花一样绿油油的一片。种出来的菜他有时候会送去厨房炒了吃,有时候闲着没事儿便会从厨房要点儿肉末来,混着粉丝自己煮一锅乱炖,蹲在菜园子一角吸粉,卖相差是差了点儿,香也是真的香得不行。

尽管岳云龙对他一天到晚把自己搞得一身泥巴的行为嗤之以鼻,每次还是会寻着味儿跑来蹭两口。他一边往嘴里扒粉,一边嫌弃这嫌弃那的。有时候向湮嫌他烦了,作势要去抢他的碗,他又护食护得紧了,一口气把碗里的东西全塞嘴里,得意洋洋地“哼”一声。

每当这时候,向湮就会毫不留情地嘲笑他幼稚,气得岳云七窍生烟,下次还来蹭吃蹭喝。向湮每每都觉得自己这炖菜做得实在是一绝,也不是没有想过给单月笙送一碗尝尝味道,可是看着磕碰了个角的瓷碗里头盛着的汤汁,难以形容颜色的粉丝,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
剩下的菜汁和肉末也不会浪费。穿过纸醉金迷的中心街,富人区往外走上几十分钟便能到一个不大不小的难民营,盖不起房子的渔民和流浪汉在这儿睡大通铺。倚靠着垃圾山,有一个十几米长的灰色帐篷,里头大约只有五、六盏油灯,只有夜里八点以后才会点亮,为寒冷的夜晚带来一丝温暖。这是一个夜晚,向湮完成任务回去的路上找到的地方,卖不出去的鱼晒干了晾成鱼串,用豆油炸过后煮出的汤汁雪白鲜美,加入豆腐,再撒上几片香菜,从帐篷的缝隙飘出白雾。

大约是向湮彼时实在看着落魄,一个流浪汉将他邀请进去,分了碗汤给他。那之后他没事儿就会往这里跑,有时带着自己煮的汤,有时带点大饼馒头。频率不高,一个月也就来个一两次。

来的次数多了,也就认识了不少人。其中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,他总是蜷缩在一个角落发霉的被褥里,干瘪的腿萎缩在宽大的棉裤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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